内蒙古两所高校被取消2016年美术类考点资格
发布时间:2017-05-16 10:15 文章作者:高考升学网 点击量:次
日前,在今年1月份举行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中,有50名美术类考生因为考试后用手机把作品拍照而被给予当次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一事有了最新进展。30名监考员因为不作为被内蒙古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同时承办美术统考的两所高校——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和河套学院也被撤销了2016年普通高考美术类考点资格。
据了解,今年的普通高考美术类统考结束后,在考场录像回放中发现,个别考点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将手机带入考场并使用手机拍照。随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这些违纪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后,共接收到50名考生的复核材料。对此,招生考试中心又组织专人,再次对考场的录像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回放,认为处理意见事实清楚,依法有据,宽严适度,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
禁止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规定,考试机构已多次向考生告知,并两次得到考生本人确认:第一次为高考报名时,进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首先出现包括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内的相关规定界面,考生浏览并确认知晓后方能进入报名环节;第二次为报名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均在第二次被告知后填写了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第三次为发给考生的准考证上印制了包括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内的相关规定;第四次为开考前,由考点广播系统或监考员向考生当面宣读相关考试纪律,每个考场张贴有相关规定条文。
经调查发现,在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考美术类考试中,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河套学院两个考点的部分监考人员在考生入场时,未按规定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贴身检查,放任部分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部分考生在交卷前使用手机对答卷进行拍照,但监考人员并未阻止和记载,属于明显不作为。对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已做出决定,取消上述两所高校2016年承担全区普通高考美术考试考点资格。自治区教育厅同时做出决定: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奖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的8名监考员做出本年度实绩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三年内不能参加评优、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所在学校给予行政处分的处理;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河套学院22名监考员做出停止参加2015-2016年的监考工作,本年度实绩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由所在学校酌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处理。
“考风考纪是考试的灵魂和生命线,离开这一点,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就无从谈起,公平公正的要求无法实现,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就会降低,党和政府的形象就会受到破坏”。内蒙古教育行政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今天,考试的组织管理必须从严、从实,来不得半点马虎。考生违纪要按规定处理考生,相应的考点和监考教师违纪也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