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2007年内地招收本科生简介(1)
发布时间:2017-05-12 16:10 文章作者:高考升学网 点击量:次
为了培养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和促进内地和澳门的文化学术交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本校自二○○一年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个省、市及自治区招收四年制学士学位及预科课程学生。于二○○二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课程学生。于二○○五年,招生范围增加了山东省、陕西省及河南省三个省。于二○○六年,招生范围更扩至江西省、贵州省及云南省共二十省市及自治区。二○○七年,将再增加五省:安徽、山西、河北、黑龙江及吉林,招生范围总共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澳大在内地招生已有二十二年,现时有超过一千位来自内地的学生就读本校学位课程,在读本校博士、硕士、学士及预科课程。
澳门大学简介
澳门大学是一所国际化综合性大学,座落于澳门宁静而美丽的海岛市,澳门大学是一所公立的高等教育机构;前身为东亚大学,创立于1981年。东亚大学为澳门首间现代高等教育学府,于1988年由政府收购后改为公立大学,并于1991年改名为澳门大学。
现时澳大共设有五个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科技学院,及三个教学中心:预科中心、持续进修中心及英语中心,另设中华医药研究院。各学术单位分别开办博士、硕士、学士等约一百个学位课程。“教学与科研并重”是澳门大学发展的目标,为此,每个学院之下均设一个或以上的研究中心。现有六千多名学生就读。澳门大学拥有一支近400人的国际化教师队伍,其中超过六成教师拥有博士学位,而且具有丰富的教学与专业经验。教师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法国、葡国、新加坡、日本、纽西兰、中国内地、澳门及香港等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其中多名教师更在世界各地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包括有美国的史丹福大学、哈佛大学及加州帕克莱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及剑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及香港大学等。而英语为澳大之主要教学语言。
澳门大学在学术交流合作上十分活跃,为亚太大学联会(AUAP)新任主席,国际大学校长联会(IAUP)及葡萄牙语大学联会(AULP)副主席,肩负起促进亚太区大学联盟的联系及交流,并在国际大学网络及葡萄牙语大学网络中发挥重要角色。与此同时,又积极参与多个国际大学组织及协会的会务,包括国际大学生技术实习交流协会(IAESTE)、国际大学联会(IAU)、亚太大学交流网(UMAP)、亚太高等教育研究网(APHERN)、葡萄牙大学校长会(CRUP)以及欧亚地区与太平洋国际网络(Eurasia-Pacific UNINET),透过与国际学界的定期接触,掌握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脉搏,以保证大学的教学和研究与国际社会衔接。因此,澳门大学之学位及课程得到国内外广泛的认可。
澳门大学并于1991年开始展开国际交流学习,目前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比利时、丹麦、芬兰、瑞典、挪威、荷兰、德国、西班牙、葡萄牙、日本、哥伦比亚、巴西、韩国、越南、菲律宾、泰国、中国及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签订学术合作或交换生协议,开展定期性交换生计划,每年有百多名外国交换生来澳大就读。而澳大学生亦可藉交换生计划远赴欧美、日本及香港等地区就读,增广见闻。
国际化的教师队伍,与国际接轨的教学标准,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多项学术研究成果,澳门大学肩负了为本地及祖国培养各方面人才的使命。
澳门大学内地招收本科生课程种类
1.学士学位课程:课程学制为四年制,学生毕业后获颁授学士学位。本校大部分学士学位课程为英语授课,课本为国际版本,使学生获得较高的英语水平。学制及教材与国际接轨,为学生外国留学起桥梁的作用。
学院 |
课程/专业 |
授课语言 |
学制 |
工商管理学院 |
一年级共同基础课程 |
英文 |
四年 |
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 |
中国语言及文学 |
广东话/普通话 |
四年 |
新闻与公共传播 | |||
公共行政 |
英文 | ||
经济学 | |||
心理学 | |||
英语专业 (1) | |||
英国语文- 传意专业 (1) | |||
社会学专业 | |||
葡萄牙语(2) |
葡文 | ||
日文研究(3) |
英/日文 | ||
科技学院 |
土木工程 |
英文 |
四年 |
预科课程(4)
学术单位 |
课程 |
授课语言 |
学制 |
预科中心 |
预科课程 |
英文/普通话/广东话 |
一年 |
(1) 英语专业教学范围包括:文学、语言学及翻译;英国语文-传意专业教学范围包括:新闻学、公共关系、广 告学及录像制作。
(2) 报读此课程之学生无需具备葡语基础。
(3) 报读此课程之学生无需日语基础。
※ 根据情况,本校有权撤销开办上述课程或暂停招收学生。
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1.申请者户藉地必须属于教育部所批准本校在内地二十五省市自治区招生范围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2.学士学位课程: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并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该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
3.预科课程: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并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获校方录取入读本科课程而有报读预科课程之申请人,校方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及预科课程之名额,参考该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往年内地高考分数参考
本校2006/2007学年各省市之本科平均录取分数线表列如下,可参阅下表(仅供参考之用),个别专业因报读人数较多而录取分数线较下表稍高:
省市 |
理科本科分数线 |
文科本科分数线 |
北京 |
541 |
529 |
上海 |
478 |
502 |
天津 |
518 |
489 |
重庆 |
544 |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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