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升学网】2017年舟山市高中招生政策和办法!
发布时间:2017-05-10 17:40 文章作者:高考升学网 点击量:次
2017年高中招生分五个录取区域。分别是市属、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原新城、市属两个录取区域合并为“市属”录取区域。考生填报志愿时所填录取区域必须与中考报名时确定的录取区域相一致。
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根据各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每个考生按中考报名时确定的录取区域,根据自己意愿最多可以填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各6个志愿。考生所填普通高中志愿必须符合各自确定的录取区域,否则该志愿作废。考生必须认真完整填写志愿表,并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确认,学校确定相关人员审核。
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尊重志愿、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定向保底、特长生、统招生三类。从2016年起,具有在我市完整的初中三年学习经历并同时取得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不符合此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中职类学校录取。
3.定向保底招生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中定向保底招生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要求执行。从2017年起,“本市户籍”不再作为定向保底生的资格条件。
4.特长生招生根据《舟山市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舟教基[2016]14号)要求执行。特长生不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名额,但计入录取区域的招生名额。特长生招录工作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前单独组织进行,已经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录取,相关考生必须慎重对待。
5.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划线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并公布。其中舟山市田家炳中学75%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划线招生,其余名额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学校在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内收费。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高中招生,由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办法自主招生。
6.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不受录取区域限制,允许跨区域实施全市一体化招生。中考成绩发布后,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填报相关志愿。普通高中划线招生录取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自主实施招生。
7.咨询服务。志愿填报与录取等具体工作可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2046203,2046485;中职类招生可联系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电话:2021849。
减免政策:对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